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塔城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塔城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二批次)标前技术参数征求意见公告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3★■★■◆■、本次公开的标前技术参数征求是采购项目的初步安排,具体以最终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资料收集仅用于采购前参考,递交问卷调查表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塔城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二批次)标前技术参数征求意见公告
2、资料报送要求★■■:请及时下载产品需求表,针对需要提出意见及建议请按照采购需求修改意见书的格式如实填写,加盖公章后请扫描为PDF格式,随营业执照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发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日19时00分★★■■;邮件命名格式为:产品名称-公司名称-技术需求反馈意见。
拟对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塔城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二批次)标前技术参数征求意见工作,欢迎具有合格资质且有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潜在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